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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家鸿.超尔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验收信息公示 2017-03-27

北京家鸿.超尔科技有限公司环评验收信息公示



一、办理验收单位:北京超尔科技有限公司

二、验收地点: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昌流路738号10号楼3层

三、验收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马池口镇昌流路738号10号楼3层,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从事加工义齿。

四、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

1、废水:本项目生产环节自动切削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产生的废水为生活污水,包括盥洗污水和冲厕废水,所有污水排入项目所在地的北京东联哈尔仪器制造有限公司厂内防渗化粪池内,之后由厂区内的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排入厂区东侧700m的北沙河。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本项目废水排放符合《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排入地表水体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检测报告编号:GLBTLIDN07803606Z、

GLB7X9MN08365606Z、

GLBAPWSN09296606Z。

2、废气:本项目冬季用电取暖,项目不设采暖锅炉。本项目不设职工食堂,员工就餐自行解决,无食堂油烟产生。项目牙形修整工序会产生一定量的打磨粉尘,我单位在修整机下方安装负压装置,将打磨粉尘通过负压经管道送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高排气筒排放。经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检测,本项目废气排放符合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的相关标准。检测报告编号:HF1703034。

3、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噪声采取隔声措施后,经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检测,本项目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检测报告编号为:HF1703034。

4、固废:本项目运行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包装物、废边角料、金属屑、除尘灰以及冷却循环水沉淀的金属渣,我单位收集后全部交由废品回收公司统一回收利用,不外排。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五、检测单位

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废气、废水、噪声)

六、公众查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来电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单位了解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查询。

联系人:朱立丽          

联系电话:13717982581

邮箱: 13717982581@163.com

公示日期:2017年3月24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我单位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表达对北京超尔科技有限公司及该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八、检测报告

详细检测报告见附件/include/upload/kind/file/20170609/20170609145826_09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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